浙江省近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,鼓励企业跨出国门投资办厂。
据了解,这些优惠政策涉及资金、外汇管理、人员出国、出口退税、进出口经营权等诸多方面,只要是省内经过国家批准赴境外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,均可以受惠。
凡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企业,可从银行得到中长期贷款,并享受50%的贴息。还可以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、援外优惠贷款、合资合作项目基金中得到资金支持。此外,已经向财政机关办理境外企业财政登记和产权登记的,自获利起5年内经批准所获利润可充实资本金。
在外汇管理方面,适当延长境外加工贸易项目设备、技术、零配件和原材料的出口收汇核销期限,对这些项目免交汇回利润保证金。
该省规定,对经批准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,简化其经营管理人员和经贸业务人员出国(境)手续,实行一次审批,一年内多次有效。
该省还规定,对企业作为实物投资的出境设备、器材、原材料及散件,实行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;对境外投资的企业,优先赋予自营进出口经营权;为境外加工装配等国家鼓励出口的项目、产品提供政治风险及非商业性风险保障等等。
有关方面的统计表明,通过加工贸易和市场向境外的“两种转移”,去年浙江省新增出口就达5000万美元。去年这个省经外经贸部批准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已有9个,投资总额为757万美元,其中中方投入为677万美元。
浙江省一些民营企业也迈开双脚,闯荡“地球村”。仅温州乐清市就有30多家私企在北美、欧洲、中东、东南亚等地建立公司或开工厂。一些民营企业还在国外建立销售基地,设立销售公司、办事处或聘请代理商实行产品对外直销。
在吸引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方面,根据浙江省产业结构现状和调整要求,我们特别鼓励外商在以下领域投资和开发合作: 农林水利、交通、电力建设和电网改造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。
依托浙江省沿海深水港口和现有企业,利用国内外资源和省内非金属矿产,发展石油化工、合成材料、新型建筑材料、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等上水平、上规模的原材料项目。
提高产业发展层次,加快机械、电子、化工、医药四个主导产业的培育,加速棉纺、丝绸、水泥三个行业整体改组改造, 提高加工深度和技术水平,节约能源和原材料,扩大出口的项目。
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电子、通信、机电仪一体化、新材料、 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。 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、新设备的生产性项目。 提高农副产品加工深度的新技术项目及出口创汇农业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