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您现在正在浏览:
  • 携搜首页
  • >> 建厂服务
  • >> 国土大讲堂
  • 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: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

    作者: 每日经济新闻来源: 每日经济新闻发布时间:2011-1-20浏览次数:660
    关键词:

    现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

      (一)大城市1.5元至30元;

      (二)中等城市1.2元至24元;

      (三)小城市0.9元至18元;

      (四)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0.6元至12元。

     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

      (一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军队自用的土地;

      (二)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;

      (三)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;

      (四)市政街道、广场、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;

      (五)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;

      (六)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,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;

      (七)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。

      摘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

      就在上海、重庆布局房产税试点的同时,高层已经拟定了房产税改革的总体方向。

      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昨日获悉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(即城镇土地使用税)两税合一,且按照市价计征。

      据了解,由于征收依据发生变化,合并后的新税种将不再叫做“房产税”,其性质类似于国外一直推行的物业税,因此可能被叫做“物业税”或“房地产税”,其征收范围也将最终覆盖个人住宅。

      据知情人士表示,由于征收范围、征收基点、税率等细节尚需完善,因此新税种要在全国推广尚需时日。而上海、重庆两个先行城市的试点效果,将成为新税种出台的重要参考。

      土地使用税或取消

      据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透露,按照两部委拟定的方向,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将“两税合一”,成为房地产持有环节的新税种。而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将成为历史。

      我国的房产税于1986年开征,主要针对经营性房屋征收,对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屋(包括个人住房)暂免征收。

  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1988年开征,主要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征收。

      这也是我国房地产持有环节的两个主要税种。

      上述人士还透露,随着两税的合并,房屋和土地都将成为新税种的税基,即在计税中,除将参照房屋价值之外,还要将土地价值纳入其中。具体标准目前尚不得而知。

      同时,新税种还将“按照市场价格计征”。这也意味着,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,随着物业价格的变化,新税种的征收额度也将随市场波动。

      尽管并未公开表态,主管部门已悄然着手相关的准备工作。今年1月6日,财政部在《关于安置残疾

    [1] [2] 下一页

    发评论
    打印
    加入收藏
    登录名:
    密 码:
    找回密码
    注册
    匿名评论
    验证码:
    Refresh
    看不清楚?点击后重新获取
  • ·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由发布者提供,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,携搜厂房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• ·风险防范:为确保您的权益,降低合作风险,请优先选择携搜会员